7/31/2009

09實習生小記#27

今早和同事們吃早餐的時候,突然討論起結婚的話題。

有同事說,可能有人會在結婚後才發現自己最愛的是前男友或前女友。
但我覺得,如果因為這個原因而離婚的話,那你很可能會在離婚之後,才發現自己最愛的其實是自己丈夫或者妻子,可惜他們已經變成「前夫」或者「前妻」了。

我同意同事說的,結婚不是「感覺」,是「決定」。
婚姻有太多的承擔,亦有太多的真實。

如果你在結婚的前一天,突然發覺自己最愛的人,其實不是即將要你結婚的人,那你會選擇立即中止婚禮,抑或選擇繼續結婚?

其實,這個兩難的抉擇,可以不出現的。只要你在決定真的要結婚時,先考慮清楚,這個人是不是就是你想和他走一輩子的人。而不是只想著去哪兒拍婚紗照、擺幾多圍酒席、去邊到蜜月等等。

現在離婚率雖高,但能幸福地相處一輩子的夫妻仍有很多。結婚前想遠點,結婚後就能走遠點吧。

不過,婚姻,好像離我還很遠呢。

實習生Karen=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