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01/2007

點至可以令人信得過你?

最近看到一篇文章, 很有意思, 特在此轉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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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初入行做編輯,有些前輩的說話,不知怎的,入心入肺到一個地步,就是想忘記也忘記不了。

有一句來自大學的大師兄。那天他去吳松街的突破中心找人,當時的出版社仍在中心六樓。他沒想到會在那裡找到我,所以一看見我,就捉著我談了半天。他語重心長地跟我說:「不要輕易轉工,這對你的履歷表沒有好處,人家會以為你沒有責任感。」他沒有解釋太多,我也沒有追問太多。

愈跟不同的人合作,就愈覺得責任所包含的,遠遠超過「責任」這兩個字。

責任是信心的源頭。為甚麼你會對一個人產生信心?為甚麼一個人會令人有信得過的感覺?因為責任。你知道他若應承你,就不會馬虎了事,他一定有貨交給你。有了信心,你就安心。

完成責任是一種滿足。有時我們會為日復一日的生活感到迷失,有時糊里糊塗就過了一天。責任有時就像一個錨,把你固定在某個範圍。每天把要完成的東西,寫成一個清單,一項項的做好,看著清單就自然覺得今天沒有白過。雖然這好像是失去了自由,可生命如果沒有了這個錨,就總會遇到不能承受的輕,經歷了很多,卻是空空洞洞。

責任是一份愛。有時看見一些情侶,熱戀時如癡如醉,幾年下來要談婚論嫁,才驚覺一直未預備好。婚姻盟約,本身就是一個責任的承諾,履行這個承諾就是一份擔當,擔當就是放下自己預設的議程,超越自我中心的關注,為更高遠的任務、使命、和人,擺上自己。這份擔當,正是愛的體現,也只有愛,會催促我們踏上未知的未來。

You are what you act. 或許我們早己把「講就天下無敵,做就有心無力」,說得朗朗上口,以為自己懂得這樣說,就算得上有心有力。但責任,從來都不是一個用來聊聊的話題,沒有承擔過,就不能明白責任到底是甚麼。情況就像做group project。討論時可能個個興高采烈,但到真正動手就時,我們才知道誰得過且過,誰有實力有擔當。

但反過來說,不顧一切地承擔太多,卻也不見得是負責任。你我都是有限的人,時間有限能力有限,如果經常下巴輕輕,經常承擔過於自己所能承擔的事,你打算要誰來收拾殘局?負責任,就是要完成到才算得入賬簿。

不過年紀漸大,經歷漸多,有時候,有些責任的確大於我們個人所能承擔,不是我們咬緊牙關就能做到,而且情勢也不容我們選擇,這時,我就想起基督教信仰傳統中,一句用來靜修默想的經文:

Lord Jesus Christ. Have mercy on me.

Pakkin (突破雜誌"U+"總編輯)

引用自:http://pakkin.blogspot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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